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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谈起诺拉·琼斯(Norah Jones)肯定还有不少人津津乐道她在2002年发的那张准爵士专辑《Come Away with Me》,的确,对于任何一位新人来说,有这么一张惊世骇俗的专辑都是十分幸运的,这张专辑让当时还只有二十三岁的诺拉·琼斯拿走了当年“格莱美”份量最重的奖项,“年度专辑”。凭借这张处女专辑诺拉·琼斯就成了超级明星,当时人们给她的定位是爵士女声,首先是因为她的东家是爵士厂牌Blue Note Records,再次她当时的热门歌曲《Don't Know Why》也的确是爵士味道,至此人们就把诺拉·琼斯定为下一位爵士新星。其实,包括“格莱美”的追捧在内,当时人们对她的“疼爱”多少有些一厢情愿,他们需要的不是诺拉·琼斯,而是一位爵士歌手,因为美国人太希望再出现一位埃拉·菲茨杰拉德(Ella Fitzgerald)或者雷·查尔斯(Ray Charles)式的人物,来填补当今歌坛的空缺。诺拉·琼斯的出现让他们喜出望外,一听是销魂的歌声,都来不及判断她是真爵士还是伪爵士就将其推上爵士的宝座,就这样诺拉·琼斯被爵士了。

    对诺拉·琼斯的这种感觉就相当于国内歌坛里出现王若琳时歌迷们的强烈反应——爵士!女伶!其实,真是这样吗?

    人们喜欢的是《Don't Know Why》,而不是诺拉·琼斯。现在看来诺拉·琼斯并不是专门为爵士而生的,她对Billie Holiday等老一辈爵士的致敬在《Come Away with Me》里是个开始也是个结束,从第二张专辑《Feels Like Home》(2004年)开始,诺拉·琼斯就已经离开爵士,开始转向乡村等风格。这种突变对于许多期望看到下一个埃拉·菲茨杰拉德的歌迷来说确实是个损失,但对于诺拉·琼斯来说却是好事,其实《Come Away with Me》并不能算是专属于诺拉·琼斯的专辑,其中只有三首歌手出自她个人之手,所以,万众捧月的并不是诺拉·琼斯自己。寻找自我比寻找爵士更加重要,如果说《Feels Like Home》和《Not Too Late》(2007年)两张专辑还没能改变人们对诺拉·琼斯就该是爵士的“偏见”话,那么2009年这张《The Fall》会让所有人明白,其实,诺拉·琼斯一直都有颗,独立的心。

    《The Fall》的制作班底均为独立配置,制作人曾经跟Kings Of Leon,Tom Waits还有Modest Mouse 合作过;合作乐队里则是请来了给Beck、REM、Erykah Badu 还有Al Green 打过鼓的鼓手,以及给Tom Waits 和 Elvis Costello弹过吉他的吉他手,这样的阵势说明诺拉·琼斯的音乐已经脱离爵士过去时,步入独立进行时。独立跟爵士相比,算是相当大的“实验”,但这并不是冒险,因为如今的独立音乐才是最大的“流行”音乐,尤其在美国,独立音乐正在以燎原之势笼络着广大年轻人的心,当美国总统奥巴马都跟独立音乐相得益彰的时候,你会明白独立音乐已经成为这个国家的“同一首歌”。所以诺拉·琼斯唱独立时的听众只可能比唱爵士时更多,不会更少。从爵士的《Come Away with Me》到乡村的《Feels Like Home》,再到独立的《The Fall》,这个看似跨度很大的转变对于诺拉·琼斯来说并没有撕心裂肺的取舍,她不需要舍弃自己的特色,也不必增加别人的特点,从做派上诺拉·琼斯一直都是爵士的范儿,很优雅,很温情,无论唱什么总是稳稳当当还不失浪漫,她只需要将爵士的钢琴换成独立的吉他,就轻轻松松地完成从爵士到独立的“蜕变”。而且这样带着爵士味道的独立音乐会让爵士迷和独立迷都是上瘾,分不清哪里是爵士,哪里是独立,诺拉·琼斯的心已归独立,但风范依然是爵士,比如《The Fall》中的首波单曲《Chasing Pirates》,虽已是独立音乐的架构,但诺拉·琼斯的爵士感觉没有丢掉,这就是一位歌手的气场。

    虽然《Come Away with Me》让诺拉·琼斯一夜成名,但她的歌曲却不并没有速效功能,她的唱法注定了歌曲需要慢慢品味,《The Fall》里悠慢节奏的歌曲需要花上一周,甚至是一个月的时间来消化,慢慢地你眼前浮现的不再是埃拉·菲茨杰拉德等爵士女伶,而是Fiona Apple这般独立女生的影子。最后还剩下一个问题,三十岁的诺拉·琼斯唱完独立之后还会怎么变?对此似乎并无定论,也许她会再次唱起爵士,毕竟年纪大了爵士的感觉会更加到位;也或者她会一狠心把老东家炒了,自己另起炉灶,做一个真正的独立乐手。关于诺拉·琼斯,似乎就是这样迷一样的让人琢磨不透。文/赵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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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现在还有人在出磁带专辑,你会做何感想?如果,他们说出磁带是为了抵制盗版,你又会做何感想?

    这种事情要是发生在十年前还属理所应当,当时我还在为掏到自己喜欢的磁带专辑而奔波于一个个打口店里,那时候的磁带是不少人接触音乐的唯一途径,为此我们都得感谢磁带。但感谢不意味着会一直需要,如果现在还有人要磁带专辑,那只能是,很雷人。

    如此先锋的行为出现在了国内乐队的身上,著名“土摇”乐队布衣乐队成军15年以来的第二张《布衣》以磁带的形式发行面世,定价120元,据说这一“自杀”式的发行方式是在挑战市场的盗版行为。这张专辑的“雷点”有两个,一是磁带形式,而是120元的高价。高价已经不算是新鲜事,自从左小诅咒的高价专辑问世后,国内乐手艺人也都纷纷效仿,一个比一个该要价,不禁让人觉得国内玩音乐的何时都转行,不做音乐改玩行为艺术了?其实高价专辑无可厚非,有人把专辑当商品出,有人则当作艺术品出,如果做的音乐足够艺术自然可以待价而沽,比如左小诅咒,比如小河,再比如布衣乐队。鉴于国内唱片市场从来就没景气过,定价20元和定价120元最后的结果也都是只能卖出一百张,那么,定价120元对于歌迷来说也还是可以接受的,这就像是郭德纲的天价相声,想去听的拦都拦不住,不想听的推去推不去。

    但是以磁带方式发行真是太让人难堪了。乐队的说法是,磁带是最好反盗版的方法,因为大多数人家里都没有磁带机,也很少有人有技术和设备把磁带转成MP3。的确,这年代很少再有盗版磁带的,而且把把磁带转成MP3,再发到网上传播也的确很费事,不过似乎乐队忽略了另一个事实,那就是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在听磁带了,他们虽然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却影响到了歌迷们的利益,这样的做法实在很难让人恭维。难道要让歌迷为了听到自己喜欢的乐队的专辑,而把压箱底的随身听拿出来修修,或者干脆去买个新的?再者磁带的音质远比不上CD,甚至是MP3的音质,歌迷花上百元买来的却是低音质的音乐,这实在划不来,既然做音乐是要卖给歌迷听的,就该以歌迷的利益为先。

    也许国内的乐队该学学国外乐队们反击盗版的做法,那就是,不去反盗版。这个看似荒唐的做法其实很有道理,之前据国外唱片公司调查,每年花费在反盗版上的资金远远要超过任由盗版猖獗时损失的资金,所以与其花冤枉钱去打击盗版,不如干脆就免费提供音乐,让盗版无处得利,这个观点克里斯•安德森的新书《免费》中也得到了印证,这位写过《长尾理论》的作者认为未来的世界是免费的世界,尤其是在网络化,商品数字化的时代,免费的趋势更加迅速,要想从中获利,就需要以免费引导消费,比如在免费的网游中购买虚拟物品。音乐亦然,自从Radiohead开启网络发行免费数字音乐之后,国外已经将这种模式推广,最近,由Foo  Fighters  乐队主唱Dave  Grohl,Queens  of  the  Stone  Age乐队吉他手Josh  Homme  还有Led  Zeppelin乐队贝司手John  Paul  Jones组成的超级明星乐队Them  Crooked  Vultures发行新专辑,他们的做法是将新专辑完全放在Youtube上,让歌迷免费视听,下载。既然国外如此多的大牌都舍得将音乐免费提供,为什么国内的乐队还死守着正版,版权问题不放了?

    事实上,布衣乐队的音乐非常的棒,在歌迷间的口碑也十分好,而且作为“宁夏之声”的一员具有相当高的可识别性,只不过这次的“磁带”让这支很出色的乐队雷人了一把。其实布衣乐队之所以敢不顾后果地出没人买的磁带,很多人买不起的高价专辑,是因为他们也认识到一点,在国内不能指望着卖唱片,的确,指望着卖唱片养活自己基本属于做梦,那既然没想着从卖唱片里获得收益,那么为什么不顺应历史潮流将音乐免费提供给歌迷,这样既能让歌迷听到了好音乐,又赢得了人气,简直就是一举两得;相反,发行磁带只能让歌迷感觉如鲠在咽。

    在做音乐方面我们学习国外乐队已经颇有心得,那么,是不是也该学学他们是如何卖音乐的了?

    文/赵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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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外有句谚语叫“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从字面上看是说,一个人口中的肉,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就是毒药。中文里有相对的谚语,叫,“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每个人的审美确实有差别,对于同一件事每个人的反应都不一样,这是件极其有意思的事情,因为会有故事发生;如果所有人的爱好,品味都一样了那才是恐怖的事情,对于这样的统一人的心里其实是极其抵触的,比如说穿一样的校服。

    国外喜欢以“十年”为单位来计算时间,每过十年都会总结一下,音乐也不例外,国外媒体每隔十年都会总结下过去十年里出色的专辑。最近国外媒体也都纷纷列出了自己单子,其实列单子这件事已经毫无新意,人们也都清楚,不可能出现绝对权威的排行,不过这也正是因为这样,这件事件才会显得很有意思,可以对比各个媒体排行的不同,看看各个媒体的喜好,而且会发现,美国人跟英国人的排行是那么地不同。

    我只举出几家大的媒体给出的排行,Pitchfork、Paste、Uncut 还有NME,正好两家美国,两家英国,对比下可以看出两个国家媒体的不同。

    美国的Paste杂志给出近十年来五十大专辑的前十名:

    10 M.I.A. - Arular
    09 The Avett Brothers - I And Love And You
    08 OutKast - Stankonia
    07 Gillian Welch - Time (The Revelator)
    06 The White Stripes - Elephant
    05 Bright Eyes - I'm Wide Awake, It's Morning
    04 Radiohead - Kid A
    03 Arcade Fire - Funeral
    02 Wilco - Yankee Hotel Foxtrot
    01 Sufjan Stevens - Illinois

    美国的Pitchfork网站只给出了二十大,其中前十是:

    10 The Avalanches - Since I Left You
    09 Panda Bear - Person Pitch
    08 Sigur Rós - Ágætis Byrjun
    07 The Strokes - Is This It
    06 Modest Mouse - The Moon & Antarctica
    05 Jay-Z - The Blueprint
    04 Wilco - Yankee Hotel Foxtrot
    03 Daft Punk - Discovery
    02 Arcade Fire - Funeral
    01 Radiohead - Kid A

    英国的Uncut杂志也只给出了二十大,前十是:

    10 Fleet Foxes - Fleet Foxes
    09 Ryan Adams - Heartbreaker
    08 Bob Dylan - Modern Times
    07 Arcade Fire - Funeral
    06 Robert Plant and Alison Krauss - Raising Sand
    05 The Strokes - Is This It
    04 Brian Wilson - Smile
    03 Wilco - A Ghost is Born
    02 Bob Dylan - 'Love and Theft'
    01 The White Stripes - White Blood Cells

    英国的NME杂志给了五十大,前十是:

    10 Radiohead - In Rainbows
    09 The Streets - Original Pirate Material
    08 Interpol - Turn On The Bright Lights
    07 Arcade Fire - Funeral
    06 PJ Harvey - Stories From the City, Stories From the Sea
    05 Yeah Yeah Yeahs - Fever To Tell
    04 Arctic Monkeys - Whatever People Say I Am, That's What I'm Not
    03 Primal Scream - XTRMNTR
    02 The Libertines - Up The Bracket
    01 The Strokes - Is This It

    从以上榜单可以看出:

    1,英国人的肉就是美国人的毒药。比如英国两家杂志热捧的The Strokes跟The White Stripes比美国那里并不是很受重视。比如Uncut将Bob Dylan的两张专辑列出前十而在美国那边,两家杂志同时表现出对这位老歌手的不感冒。最后,也是很理所应当的事情,英国人对自己的乐队偏爱,而美国人则根本不在乎,比如Primal Scream,还有The Libertines。

    2,过去十年是复古车库的年代。车库乐队在四个榜单前十都有露面,其中最重要的两支就是The Strokes跟The White Stripes,2000年那阵子开始兴起的复古潮把这两支乐队彻底捧红,看完榜单你会觉得,这两支乐队真是伟大的乐队,英国的NME可以不选Oasis,可以不选Kasabian,但一定要选The Strokes。

    3,独立摇滚火大了。榜单说明一切,现在是独立摇滚的天下,Unuct杂志相对比较保守,稳重,所以还会选一些老摇滚,其它三家杂志则明明白白地列出了一张独立摇滚指南。所以,你不听独立摇滚就彻底奥特啦,我说的独立摇滚不是拿把吉他就说自己独立民谣,会个键盘就说自己独立小清新的独立要滚,明白?

    文/赵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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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http://ent.qq.com/a/20091104/000387.htm

    最近看完电影《就是这样》(This Is It)后,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真是全世界的人都在喜欢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 且不说歌迷,就光说参加杰克逊原定在英国伦敦复出演出的这些演出人员,个个也都是杰克逊的歌迷,舞台伴舞是,伴奏乐队是,演出排练现场简直就成了明星与歌 迷的见面会,他们一个个怀着敬仰之情感受着天王的强大气场,这才是标准的天皇巨星。做歌手做到杰克逊这样的地步,是不会愁没有歌迷的,别说是五十岁还复 出,就是更老也会有大批的人去追捧,当然这样的假设现在已经不可能实现了。

    迈克尔·杰克逊之所以如此受爱戴,只因为他很特殊,世上会唱歌的人何其多,绝对不少一两位唱将,真正出类拔萃的都是特别的人,迈克尔·杰克逊很特殊,麦当娜(Madonna)很特殊,鲍勃·迪伦(Bob Dylan)也很特殊,论唱功他们也许未必比别人强,但论特色他们绝对是独一份。所以要问成功的秘诀?只要足够特别,杰克逊跟麦当娜历经这么多年依然在美国乐坛很吃香,不是因为美国再没人唱歌比他们好,而是没人再比他们特别,往更远了说,极其特别的“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利(Elvis Presley)到现在也是无人能替代,因此要鉴定一位歌手十分会大红大紫,只要看他/她是否足够特别。

    在阔别流行歌坛三年之后,三十五岁的英国歌手罗比·威廉斯(Robbie Williams)决定复出,他自嘲式地将自己的新专辑定名为《Reality Killed the Video Star》,“现实杀死大明星”,虽然名字灵感来自The Buggles乐队那首著名的歌曲《Video Killed the Radio Star》,但这多少也是罗比·威廉斯自身的写照,就像国内歌手王杰复 出后发一首新歌叫《我知道我是一个已经过气的歌手》,都是“不服气”的表现,这样的老将深知自己已经年破老矣,但却又不甘心被遗忘,所以选择这样看似自 嘲,实则是暗藏野心的做法来吸引注意。曾几何时,罗比·威廉斯之于英国堪比杰克逊之于美国,他曾是英伦三岛最为出色的男孩组合“接招”(That Take)的一员,单飞后又成为英国首屈一指的男歌星,五千万张的唱片销量和十五座全英音乐奖奖杯让众多歌手看着眼馋,叫他“英伦之王”一点也不过分。

    不 过自从2006年的专辑《Rudebox》遭遇销量黑洞后,罗比·威廉斯就一蹶不振,有段时间甚至“退休”去拍寻找UFO的无聊电影,也许在他眼里,一日 为王则终身为王,当他想唱歌时自然还会如原来一般风光。但流行乐坛不是威廉斯家里的老黄历,想翻就翻,不想翻就会一直不变,在他离开的这段日子里,英国流 行乐坛的变化翻天覆地,“接招”乐队重组,并获得意外的好效果;女歌手艾米·怀恩豪斯(Amy Winhouse)、阿黛儿(Adele)等冒了出来,她们甚至跑到了美国拿走了几个“格莱美”大奖,取得了比威廉斯更好的成绩;男歌手方面,詹姆斯·布 朗特(James Blunt),詹姆斯·莫里森(James Morrison)等一批人冲了出来,乐坛如此火热,歌迷们早就该忘记了曾经的“坏小子”罗比·威廉斯。

    放 在当下罗比·威廉斯早已经不算特别,论唱,有威尔·杨(Will Young),论个性,有“坏女孩”艾米·怀恩豪斯,论长相,还有“接招”的那几位老帅哥,所以威廉斯的新专辑《Reality Killed the Video Star》不会制造出太多轰动。不过壮年气盛的威廉斯还不至于到了退休的地步,虽然乐坛凶猛,但他是不复出不行,因为如果一直沉寂下去,以后复出的机会将 更小。就是这样尴尬的境地让罗比·威廉斯,还有跟他一样有心继续,无力坚持的歌星们无所适从,是复出还是沉寂?这是个问题。

    从 音乐上来说《Reality Killed the Video Star》中规中矩,跟罗比·威廉斯之前的专辑相比相差甚远,当然,要比《Rudebox》好一些,新专辑里的威廉斯显出了一丝老气,再没有《Rock DJ》那样的血气方刚,转而是很平稳的和气,连电子舞曲味道的歌曲都显得深情款款,可以看出“坏小子”企图向“老男人”过度,唱情歌威廉斯很拿手,但唱带 点老气的深情歌曲则还显得不到火候,而且这类歌在时下众多深情作品里也并不算上乘。作为一张被其誉为“决定歌手生涯成败”的专辑,《Reality Killed the Video Star》显然还不够分量,而且,在EMI公司失去诸如电台司令(Radiohead)等大牌明星后,将大量希望寄予威廉斯之身,这样一张专辑是难以实现 他个人和公司的翻身之计。也许,罗比·威廉斯重回“接招”乐队比他发个人专辑的效果会好得多。文/赵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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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重金属鼎盛时期,除了出了几支影响力特别强的乐队外,其实还有很多“小”乐队也非常出色。这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领袖的作用不能忽视,但人民群众的力量才是历史发展的最终推动力,光有“枪花”这样的领袖乐队还不够,真正能让重金属成为时代之趋的还得是有大量乐队参与到其中。重金属对于摇滚乐的影响不言而喻,到现在人们似乎还想念着那个年代,影视作品中谈论摇滚一般都会谈及重金属,比如《几近成名》,再比如《摇滚学校》都是以重金属为背景。当年的重金属火到,只要敢留长头发,敢大声唱歌,敢弹吉他Solo就能成为摇滚明星,正因为这样也出现了很多只会扮酷,但音乐极其烂的乐队,不信?你可以看看国内的这些重金属乐队。

    加拿大的Rush乐队就属于没当领袖当了"群众"的重金属乐队,这里所谓的群众并不是说他们不重要,而是名气稍微小点,他们能影响“金属”、“碎瓜”等乐队足以见其重要性。他们走红,一部分原因就是踩对了点,在适当的时候出来玩了乐队,于是他们也成了能在万人大体育场里演出的明星乐队,这支乐队人所共知的曲目不多,《The Spirit of Radio》算是其中一首能让这乐队被载入摇滚历史的歌曲,这首歌曲被选入了摇滚名人堂的五百大金曲。

    《The Spirit of Radio》讲的是跟摇滚乐息息相关的主题,电台。当MTV还没问世时,电台对于摇滚乐的普及作用相当重要,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在私家车里,电台都起到了传播音乐的作用,所以电台是摇滚乐的“衣食父母”。这首歌曲讲述的是摇滚乐还没走上商业道路之前的美好日子,那时候电台里播发的歌曲都不是为了打榜用的(Not so coldly charted),而是真心为了传播好的音乐,当时的人们还相信音乐带来的力量(the freedom of music)。摇滚乐最擅长的就是描画乌托邦和怀旧,你几乎可以在任何一支乐队那里都能找到这两样东西,他们总认为过去的才是最好的。

    《The Spirit of Radio》还可以当作是首反商业的歌曲,歌词最后那句“For the words of the profits were written on the studio wall and concert hall.And echoes with the sound of salesmen.”正是最集中的表现,其实这句歌曲是模仿Simon and Garfunkel的那首《The Sound of Silence》,原本的歌词是“...the words of the prophets/Are written on the subway walls/And tenement halls/And whispered in the sounds of silence.”有时候感觉,这帮乐队其实很矛盾,他们振振有词地反商业,最后却还是得靠商业活着,没有商业他们怎么出唱片,怎么开演唱会?这事不能细琢磨,不然容易分裂。

    还是听歌吧,这首歌曲绝对能让你回想起那美好的年代,确切地说是人家的美好的年代,顺带着可以想想《摇滚学校》或者《海盗电台》里的场景。

    Rush-《The Spirit of Radio》

    歌词:

    Begin the day with a friendly voice, a companion unobtrusive
    Plays that song that's so elusive
    And the magic music makes your morning mood.

    Off on your way, hit the open road
    There is magic at your fingers
    For the spirit ever lingers -
    Undemanding contact in your happy solitude

    Invisible airwaves crackle with life
    Bright antenae bristle with the energy
    Emotional feedback, on timeless wavelength
    Bearing a gift beyond price - almost free

    All this machinery making modern music
    Can still be open-hearted
    Not so coldly charted; it's really just a question of your honesty.
    One likes to believe in the freedom of music
    But glittering prizes and endless compromises shatter the illusion of integrity

    Invisible airwaves crackle with life
    Bright antenae bristle with the energy
    Emotional feedback, on timeless wavelength
    Bearing a gift beyond price - almost free

    "For the words of the profits were written on the studio wall and concert hall
    And echoes with the sound of salesmen."

    文/赵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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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http://ent.qq.com/a/20091111/000273.htm

    当年重金属刚出现时,人们的印象是长着长头发,满口烂牙,粗鲁无礼的大块头玩的音乐,直到美 国新泽西的邦·乔维(Bon Jovi)出现,重金属的形象变了,这支乐队的成员,人长得帅,歌唱得好听,行事还彬彬有礼,一派主流乐队的作风,所以从出道起邦·乔维的标签就是流行金 属。从1983年出道到2009年发行乐队的第十一张专辑《The Circle》,邦·乔维一直走的就是主流之路,说实在的,能做到这点也是相当不容易。我们对金属乐队(Metallica)几十年如一日的重金属感叹不已;我们对珍珠酱(Pearl Jam)年复一年的硬摇滚赞美有佳,因为他们足够坚持,不过在向另类欢呼的同时也许我们忽略了坚持主流和流行同样是种难得的精神,邦·乔维的精神就在于能将主旋律的音乐做大,做好,做强。

    随 着重金属乐队涌现,其中有一类乐队被叫做舞台摇滚(Arena Rock),顾名思义,这类乐队擅长制造现场气氛,歌曲里经常出现朗朗上口,容易引起合唱的桥段,邦·乔维就是这种舞台精神的最佳代表,他们的歌曲里没有 其它金属乐队那样长得能烦死人的吉他Solo,有的只是听一遍就能跟着哼唱的旋律,他们也不费心去构思复杂的编曲,有那功夫他们会多写出几首好听的歌。 邦·乔维的现场基本都是台上一个领唱的,台下万人大合唱,很有大型晚会的架势,一片和谐的场面,如果说伍德斯托克描画的是摇滚乌托邦,那么邦·乔维的现场 就真正是摇滚天堂,当然,是流行摇滚的天堂。

    对于“主旋律”摇滚,很多摇滚死忠会嗤 之以鼻,他们认为那是被主流招安的摇滚,属于太监摇滚,没有真正的爷们儿气。如果说一支最开始以改变世界为己任的乐队,最后却落到被世界改变的境地,这才 叫被招安;对于邦·乔维这样,从一开始就以争取更多受众的乐队,并不存在招安与否,他们的出发点就是“主旋律”。这里所谓的“主旋律”并不是要替美国歌功 颂德,而是要做一些积极向上的音乐。工人家庭出身的背景让邦·乔维的一身正气,他们的摇滚哲学里没有毒品、性这类很“酷”的东西,有的只是朴素的“五讲四 美”,比如在新专辑《The Circle》里,他们为工人阶级的兄弟姐妹写了首《Work for the Working Man》,以表达工人阶级宣传员的责任;他们也为“美国偶像”选手珍妮弗·哈德森(Jennifer Hudson) 遭受枪杀的家人写了首《Bullet》,以表达普世的同情心;他们还为新任总统奥巴马写了首《Happy Now》,以表达作为美国公民看到新希望的心情。这些很多乐队不屑于唱的“柴米油盐”就是邦·乔维唱了二十多年的歌曲,从《Slippery When Wet》一直唱到了《The Circle》,从MTV电视台风靡的时代唱到Youtube横扫的时代,他们不做摇滚艺术家,不去思考世界何时毁灭,他们只是唱着能让年轻人抬起头走路,能让中年人不对生活抱怨的立志歌曲,美国人很吃这一套,他们的生活烦恼要比其他国家的人都多,所以电台里 在放邦·乔维,电视里在播邦·乔维,美国人把他们当作治愈心理问题的良药,美国总统把他们当作公众宣传的帮手,奥巴马就曾将乐队请到白宫共进午餐,所以 邦·乔维一直走的就是亲民路线,可以说他们就是美国人民的乐队。放眼美国,乃至整个西方,这样的主旋律乐队,歌手比比皆是,比如布鲁斯·斯普林斯汀 (Bruce Springsteen),比如U2,再比如新晋主旋律乐队“绿日”(Green Day),这类乐队基本都是排行榜杀手,即专辑往往会大卖,同时他们喜欢在大场合宣传自己的主张,听布鲁斯·斯普林斯汀就是在听美国工人的生活甘苦,听 U2就是在听世界的和平与战争,听“绿日”就是在听美国的糟心事,这类都属于理论高于实际,而听邦·乔维,他们会告诉你如何去生活,就像一部励志片告诉你 的那样,如果你对政治免疫,那么邦·乔维的生活哲学多少会显得亲近,真实。

    主旋律一 两天不算本事,能一直主旋律二十六年才叫真本事,曾有人将邦·乔维比做国内的“零点”乐队,两者的相同点就是都非常“主旋律”,不同点则在于,提起“零点 ”我们只能想起那首《爱不爱我》,而提起邦·乔维,除了几张帅气的脸,还有十一张专辑要慢慢消化,像Bon Jovi一样唱主旋律摇滚,也是一种境界。文/赵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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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专辑的名称,Jet乐队的成员表示,“Shaka摇滚”其实就是“混蛋摇滚”的意思,看来这支在前两张专辑里只会唱“噢耶”跟“我的女孩”等酸溜溜歌词的澳洲乐队要在第三张专辑里尝试真摇滚,不仅音乐要动感,歌词也要有深度。Jet变身摇滚中的战斗机,可不是嘴上说说而已,为了做出自己想要的声音乐队远离唱片公司魔咒,并由自己完全操刀专辑制作。放弃前两张专辑的功勋制作人Dave Sardy看上去近乎于自杀,请来一位刚刚制作过两张专辑的制作人做顾问更显得有点荒唐。Jet如此疯狂只不过是为了重新获得对音乐的主导权,成名太早的他们得到许多的同时也失去了不少,前两张专辑的Jet更像部赚钱机器,处女专辑里的一首《Are You Gonna Be My Gir》成为ipod的广告歌曲,第二张专辑发行之后乐队又为电影《蜘蛛侠3》 写了首《Falling Star》,过多的商业行为一方面让这支年轻的乐队平步青云,另一方面则削弱了乐队在音乐上的造诣。这不是Jet的错,要怪就怪他们树大招风惹得商业利益无孔不入。好事来得太快让乐队的成员有些忌惮,经过四人合计,“听起来像某某乐队”的称赞不是Jet终极目标,对于一支成熟的乐队就该有属于自己的声音。《Shaka Rock》就是乐队寻找自己声音的第一步,所有唱歌的人都在讲故事,只不过有的故事讲得更出色,Jet此番明白了其中的含义,所以世界巡演绕着地球转了七八次,经历了无数新奇的事情后乐队决心将这些写进歌曲,《Seventeen》即是鼓手Chris Cester在纽约遇到一位女孩后突发灵感,遥想当年自己十七岁的梦想;《Goodbye Hollywood》则是向家乡致敬之作,离开美利坚回归澳洲,Jet的寻根之旅正是为了让世人知道他们是澳洲摇滚,而不是欧洲或者美洲摇滚。提起澳洲摇滚,王牌AC/DC的光辉形象在前方,Jet也情不自禁地要向王牌致敬,《She's A Genius》里的吉他Riff正是深得AC/DC的神韵。做一张真正意义上的摇滚专辑就要有自由的空间,太多的限制显然对音乐不利,作为青年才俊代表的Jet不希望被唱片公司牵着鼻子走,所以他们从现在开始就做自己想要的音乐,一首专为现场演出所准备的《Start The Show》喊出了Jet的心声:“先生们、女士们,演出现在开始!”当这句歌词喊出,摇滚演出就此爆裂开场。

    文/赵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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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唱歌的人日子不好过未必是件坏事,因为他们的诚惶诚恐很可能意味着听歌的我们的大摇大摆。一个歌手,一支乐队,一旦到了自我满足的地步,那也基本宣告他(们)的歌唱生涯结束了。对于创作,没有什么比满足更可怕的,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可以细细数数,有多少歌手是一辈子就唱过一首歌曲的?反正国内这样的歌手大有人在,他们的满足即是歌迷们的灾难;要论幸福,还是国外的歌迷幸福,芭芭拉-史翠珊六十七岁还在出新歌,快奔七十的鲍勃-迪伦刚刚发了一张圣诞专辑,这都是在国内都数的上名的明星,那些国内不知道,国外很有名的常青树就更多了。他们的歌唱寿命之所以这么长,是因为不满足,并不是想着发一张专辑,赚够了钱就回家养老,他们在一次一次地自我否定,对之前的自己说不,这样才能逼迫自己创作出更优秀的歌曲,你能想象Thom  Yorke满足于一首《Creep》;Madonna满足于一首《Like  a  Virgin》,欧美歌坛现在会是什么样吗?其实但凡现在呼风唤雨的歌手都擅长对自己说不:

    Radiohead《Creep》
    喜欢Radiohead的人都喜欢(也许)《Creep》,这首歌曲被很多人奉为Radiohead,乃至整个Brit-pop时代的圣歌,对于大多数乐队来说能有这么一首标志性的歌曲是件好事,至少歌迷们会为了这样一首歌曲去买专辑,去听演唱会,甚至是让乐队载入史册。Radiohead确实是被载入史册了,但不仅仅是因为一首《Creep》,作为乐队主唱Thom  Yorke其实对这首歌曲好感全无,因为当初好多人只是为了听一曲《Creep》而去看他们演出,以至于对于其它歌曲一无所知。所以如果你说是因为《Creep》而喜欢Radiohead的,也许汤姆大叔会不高兴的,事实也证明在Radiohead众多出色的作品里《Creep》是最不 Radiohead的一首歌曲,这样的简单调子跟乐队后期的作品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儿科。

    Robert  Plant《Stairway  to  Heaven》
    1971 年Robert  Plant写成了歌曲《Stairway  to  Heaven》,之后Led  Zeppelin  乐队的每一场演出他都要唱这首歌,唱了十几年后他终于厌倦了,甚至开始怀疑这首歌曲并不是属于自己的,他在为别人唱歌。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Eric  Clapton身上,一首《Tears  in  Heaven》刚出来时感动了无数人,然后每次演出他都被要求唱这首写给他死去儿子的歌,他当初那份深情早就没了。Robert  Plant重组了Led  Zeppelin,但决定不再唱《Stairway  to  Heaven》,Eric  Clapton也没有靠一首《Tears  in  Heaven》赚取歌迷的眼泪,因为他们觉得除这首歌曲总会有另一首歌曲同样会让歌迷们感动,那首歌曲就是未完成的作品,这已经不是写歌不写歌的问题了,而是一道生命哲学踢,生命在于静止还是运动?U2说,“我还没找到我想要的东西”,鲍勃-迪伦说,“要像个滚石”,西谚有云,“滚动的石头不生苔”。

    Nirvana《Smells  Like  Teen  Spirit》
    年龄跟我差不多的人里很多的摇滚启蒙是Nirvana,以及他们的《Smells  Like  Teen  Spirit》,这首歌曲出来后电台里在播,歌迷们在唱,杂志在宣传,生生把“反商业”的Kurt  Cobain和他的乐队推成了商业成功的典范,这显然会让他很不适应,他曾亲口坦言这首歌曲让他很尴尬,因为所有人都只关注这一首歌。可以假设一下,如果Kurt  Cobain没死,他之后肯定会努力摆脱《Smells  Like  Teen  Spirit》的魔咒,努力地让人们忘记这首歌,一种可能是不再演出这首歌,另一种就是疯狂地写歌,用新歌把《Smells  Like  Teen  Spirit》淹没,当然以他们的才能,很有可能再出一首《Smells  Like  Teen  Spirit》,然后他们继续写歌来掩盖……

    Madonna《Like  a  Virgin》
    五十多岁的麦姐再唱“像个处女”是不是很奇怪?是的,相当奇怪,但这首歌曲是她的成名曲,她的歌迷都爱听她唱。这样的情况放在别的歌手身上,也许就会当歌迷的召唤是上帝的召唤,得百依百顺,但麦姐可以说不,她是明星中的明星,如要选择一个最大的标签来标识她,“不满足”最合适,她的野心不仅仅是将几个新生代的女歌手比下去,而是要一次又一次地否定自己,她甚至可以选择不去唱自己的经典歌曲,《Like  a  Virgin》在其中,《Holiday》也在其中,她开玩笑地说过,如果有人出钱三千万,我可以考虑唱一唱。这基本就是说她不需要吃老本,她每换个制作人就能制作出一个经典,在她的脑中没有“黄金搭档”一说,只要她还是麦当娜,遍地就都是黄金搭档。

    文/赵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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